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举措。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以及中共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深化思想认识
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凝聚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磅礴伟力,实现学校“走新三步、写新篇章”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切实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落细关键环节
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重点内容,抓实关键步骤,以严实的标准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民主评议评出好效果。
1.要抓好集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
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要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深入细致查摆,找准具体问题。党支部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员工的期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4.要精心组织会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学校及第一附属医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要用好评议结果。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做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防止一团和气、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6.要抓实问题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各基层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分别报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备案。
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派人列席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坚决纠正。
学校及第一附属医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并进行点评。
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于2022年3月25日前完成,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党建科。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2: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3: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表
附件4: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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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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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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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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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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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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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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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测 评 情 况 |
党员测评(填票数) |
群众测评(填票数) |
组织评定 |
总 票 数 |
优 秀 |
合 格 |
基 本 合 格 |
不 合 格 |
总 票 数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不 满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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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总支名称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基层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未参加等次评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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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2:
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注:1.优秀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2.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3.对每一位党员的评议请在对应等次栏中打“√”。
附件3:
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注:对每一位党员的评议请在相应评议栏中打“√”。
附件4:
湖南医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党支部(盖章):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党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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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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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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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次名单 |
合计: 人 |
合格名单 |
合计: 人 |
基本合格名单 |
合计: 人 |
不合格名单 |
合计: 人 |
不定等名单 |
合计: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