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高校党支部整建提质的重点措施》及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湖南医药学院“样板党支部”培育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计划面向全校(含附属医院)创建2个“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为申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其他符合条件但没有被创建培育项目的自动列入“样板党支部”预备项目,按排序逐年将预备项目转为培育项目。学校将选优推荐培育项目申报市级、省级“样板党支部”,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促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其他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党建工作体系,引领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党支部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湖南医药学院“样板党支部”任务指南》(以下简称《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1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湖南医药学院“样板党支部”任务指南》(见附件1)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样板党支部”培育计划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两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2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
各党支部申报工作统一由党总支按要求推荐至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有关工作步骤如下:
1.党支部申报。参与申报的党支部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一年建设周期和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湖南医药学院“样板党支部”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
2.各党总支把关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党支部,都应推荐。
3.组织人事部遴选确定。组织人事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并进行排序。
(二)管理考核
组织人事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党支部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指导、实地督查。到期组织中期考核、结项验收,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检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党支部应按时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
四、经费支持
学校将为“样板党支部”培育项目提供3000-5000元/项的专项建设经费支持,用于“样板党支部”的建设,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2年6月15日